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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大学档案馆防火制度

来源: 发布:2023-11-06( 浏览 人次)

1.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,树立防火意识。

2. 档案馆周围及库房内坚决杜绝火源迹象,严禁吸烟。

3. 档案馆内不准堆放与办公和档案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。

4. 不准擅自安装电门和使用其它电器设备,严禁乱接临时电线。

5.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,并定点放置,档案人员要了解性能,并能熟练使用。

6. 每天下班前,要搞好安全检查,切断电源。

7. 明确档案库房及办公室安全责任人,出现问题将承担其相关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