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档案立卷归档流程
部门立卷:
一、收集、分类整理
1.先将文件材料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。
一般文件归入文件形成年度。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,归入批复年度,无批复的请示归入请示年度。跨年度的规划、计划,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。跨年度的总结、报告,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。跨年度的会议文件,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。法规性文件,归入公布或批准年度。
2.将分类别的文件材料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或事物分开。
二、排列卷内文件材料(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)
批复、批示在前,请示、报告在后;
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正本在前,底稿在后;
转发件在前,被转发件在后;上级通知在前,上报材料在后;
文字材料在前,图表在后;
非诉讼案件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;
基建材料文字材料在前,图纸在后,图纸按图的类别序号排列;
其它文件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。
三、编写页号
用铅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,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字迹,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。页号的位置在每面材料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,正面为右上角,反面为左上角。每卷文件材料为一个流水号,即 1、2、3…N。
移交归档:
一、立卷部门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档案,须履行交接手续,填写档案移交目录封皮及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以备查考。
二、档案移交目录封皮须填写移交部门、移交部门负责人、移交人、接收人、监交人(交接现场第三人)、份数、归档日期。
三、移交档案时,双方需对档案案卷进行检查和验收,如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,并限期改正后方能移交归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