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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档案立卷归档流程


部门立卷:

一、收集、分类整理

    1.先将文件材料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。

    一般文件归入文件形成年度。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,归入批复年度,无批复的请示归入请示年度。跨年度的规划、计划,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。跨年度的总结、报告,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。跨年度的会议文件,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。法规性文件,归入公布或批准年度。

    2.将分类别的文件材料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或事物分开。

二、排列卷内文件材料(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)

    批复、批示在前,请示、报告在后;

    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正本在前,底稿在后;

    转发件在前,被转发件在后;上级通知在前,上报材料在后;

    文字材料在前,图表在后;

    非诉讼案件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;

    基建材料文字材料在前,图纸在后,图纸按图的类别序号排列;

    其它文件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。

三、编写页号

    用铅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,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字迹,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。页号的位置在每面材料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,正面为右上角,反面为左上角。每卷文件材料为一个流水号,即 1、2、3…N。

移交归档:

    一、立卷部门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档案,须履行交接手续,填写档案移交目录封皮及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以备查考。

    二、档案移交目录封皮须填写移交部门、移交部门负责人、移交人、接收人、监交人(交接现场第三人)、份数、归档日期。

    三、移交档案时,双方需对档案案卷进行检查和验收,如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,并限期改正后方能移交归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