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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:2023-09-20( 浏览 人次)

校内各单位:

   为做好学校年度档案归档工作,请各单位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,将2022年属于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,整理好后移交学校档案馆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范围

   1.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在学校党政管理、教学、科研、资产、外事、财会、基建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均应整理归档。

   2. 2022年新冠疫情,学校在抗疫中形成的所有文件、文字材料、图表、手册、照片、录像、网络宣传资料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均应整理归档。

   3.在学校重要活动、重要会议、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等大型活动中形成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、文件和图册、照片、录像等数据格式材料,按照要求移交学校档案馆统一保管。

   4.各部门装订印刷的各类制度汇编、报表、名册、图册等,属于归档范围以册(本)为单位的由本部门移交学校档案馆归档。

   5.各部门荣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奖状、奖牌等奖证,以及在校际交流中产生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,原则上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。对于本部门确需陈列,有意愿存本单位的,可上交保存实物照片和目录。

   6.涉及学校师生员工奖励、惩罚、劳动关系、学籍变更等学校和人员权益且本人家属签字的材料,为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,纸质原件应予归档。

   7.既往年度应该归档但还没有归档的各类材料,具有利用价值不在归档范围之内的,请与学校档案馆联系。

二、归档要求

   1.归档的纸质文件有相应电子文档的,同时向学校档案馆移交电子文档。电子文档要标明与纸质档案相符的标题及时间。

   2.凡是已经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,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,相关部门提供有关材料。

   3.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须提供原件,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。本部门形成的归档材料需要注明时间,加盖单位公章。

   4.按照《长春大学档案立卷归档流程》(详见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手册),将本部门材料整理完毕后,填写档案移交目录(附件),连同材料一并移交学校档案馆。移交目录一式两份,双方各留存备查。

三、归档时间

   1.各单位11月30日前完成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并移交学校档案馆。

   2.2019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财务会计档案材料于11月30日前归档完毕。

   3.基建工程项目材料在竣工验收结束后,三个月内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成套归档。

   4.对于临时、特殊事件所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材料,可随时移交学校档案馆存档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  1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档案的归档工作,由部门负责人牵头,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落实。要注重档案归档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,严格执行归档流程,做好档案移交工作。

   2.建立档案管理联动机制,学校档案馆负总责,对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和指导,共同推进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有序,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
   3.文件涉及所有附件表格电子版由学校档案馆提供,请到档案管理工作群文件中下载,QQ群号: 698230457。

   4.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档案馆联系,电话:85250052,联系人:杨老师、王老师。

   附件:档案移交目录